什么是应急救援?基本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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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民航局发布《A 类通用机场消防管理规定(试行)》,其中第十七条规定,A类通用机场应当至少有3名人员取得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

 

那么什么是应急救援呢?

 

 

 

01

 

应急救援定义

 

 

应急救援是指消防救援队伍依法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勤务活动。

 

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的作用,加强与公安、应急、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等部门、相关专业救援力量以及当地驻军协同配合,完成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任务。

 

应急救援的基本程序主要分为接警出动、侦察检测、设置警戒、安全防护、人员抢救、排除险情、清场撤离、信息发布等基本环节,与灭火作战行动环节类同的,可参照灭火作战行动环节相关要求实施。


 

 

 

02

应急救援的基本程序

 

 

1、接警出动
受理报警要迅速、准确,询问清楚事故(事件)相关情况,根据报警情况集中调集所需的人员、装备,视情况报请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动相关联动力量参与。
消防救援队伍参加灾害事故(事件)应急救援时,一般根据预案调动力量,并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作战力量编成。
应急救援力量编成一般以消防救援站为基本作战单位,以作业组为基本作战单元,每个作业组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并确定一名组长负责;必要时还须安排掩护、预备力量。
社会救助的救援力量编成原则上以辖区消防救援站力量为主;必要时可按程序规定调派相应增援力量参与。
2、侦察检测
通过侦察检测,掌握灾害事故的特性、规模、危险程度,确定不同区域的危险等级;查明遇难、受伤、遇险和被困人员的位置、数量、施救疏散路线;查明贵重物资设备的位置、数量;了解灾害事故(事件)现场及其周边的道路、水源、建(构)筑物结构以及电力、通信、气象等情况。
3、设置警戒
根据灾害事故(事件)类型,及时启动辅助决策系统,视情邀请专家参与研判分析,并依据侦检结果,科学、合理地确定警戒区域,明确交通管制需求,提请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统一发布,由公安部门或武警部队负责实施;必要时采取禁火、疏散一定区域内的人、车、物,确保现场安全和应急救援行动有序开展。
4、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行动一般着抢险救援服,佩戴抢险救援护具,如地震、建(构)筑物倒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事故必须着抢险救援全套防护装备,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等事故着化学防护服,摘除马蜂窝须着防蜂服全套,水域救援、冰上救援等须着水域救援防护服及救援专用救生衣,洪涝灾害救援须着救援专用救生衣,潜水打捞须着专业潜水防护装具。清理淤泥作业时可根据指挥部统一部署,视服装配备携带、损耗情况,结合天气状况统一着装。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一般应设立现场安全员,全程观察监测现场危险区域和部位可能发生的危险迹象;在可能发生爆炸、毒物泄漏、建(构)筑物倒塌等危险情况下救援时,应当尽量减少一线作业人员。
需要采取工艺措施处置时,应当由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合下组织实施,严禁盲目行动。
当现场出现爆炸、倒塌等险情征兆,可能威胁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应果断组织参战人员撤离,并清点人数,待条件具备时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5、人员抢救
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破拆、起重、支撑、牵引、起吊等方法施救。
  • 容易窒息的现场
对于被倒塌的建筑构件、材料埋压或者被困于容易窒息的现场,应先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并迅速采取送风供氧、提供饮水和食物等措施,安排医疗人员进行注射、服药等措施提供生命支持,严禁盲目使用挖掘机、铲车、推土机等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可能危及被困人员生命安全的救援工具。
  • 有毒害物质泄漏现场
对毒害物质泄漏现场被困人员进行营救时,应视情况出水稀释降毒保护,通过喷撒洗消剂、服用解毒药缓解中毒程度,提供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进行呼吸保护,为营救人员争取时间。
6、排除险情
当救援现场有易燃易爆或毒害物质泄漏、扩散,可能导致爆炸、建筑倒塌和人员中毒、触电等危险情况时,要根据现场指挥员指令、专家组意见、现场救援力量及技术条件,及时采取冷却防爆、加固破拆、稀释中和、断阀疏导等措施,尽快排除险情。
7、清场撤离
灾害事故(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全面、细致地检查清理现场,视情留有必要力量实施监护和配合后续处置,并向事故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现场。

处置有毒物质泄漏现场,要对人员、车辆、器材装备等进行全面洗消后方可撤离现场,并注意后续人员身体状况监测,必要时组织送医检查。

撤离现场时,清点人员,收整器材装备;有条件时,可在火场附近补充消防车辆和机动器材装备的油料,通过邻近的市政消防水源加水,归队途中若遇灭火救援任务,可以立即组织施救。

人员登车后要检查消防车门、器材厢门是否均已关闭牢靠。归队后迅速恢复执勤备战状态。
 
8、信息发布
 
灾害事故(事件)处置结束后,按照上级确定的新闻发布人员、内容发布信息,或根据上级要求接受相关媒体的采访,未经批准严禁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除信息员外,不得使用手机、相机、摄像机等工具进行录音、照相、摄像,信息员采集的现场信息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提供,严禁擅自通过微博、微信、QQ、抖音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和个人发布任何灾害现场信息、照片、录像。
 
所有人员不得向公众发布现场处置经过或对处置经过进行评论,不得转发除官方媒体外的信息报道、评论帖等信息,不得跟帖、评论。

 

 

 

2025年9月30日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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